索引號: | 4311000007/2021-02671 | 分類: | |
發(fā)文機關: | 市財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1-06-11 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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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永州市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
2015年12月,經市政府同意,永州市財政局制訂了《永州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永財辦﹝2015﹞29號)。根據(jù)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該文已于2017年12月到有效期,且該文制定的依據(jù)《預算法》在2018年12月進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他相關政策依據(jù)也出現(xiàn)失效等變化情況。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依據(jù)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永州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永州市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永財企〔2021〕4號,以下簡稱《辦法》),于2021年2月26日印發(fā)。
二、文件制定依據(jù)
1、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2、政策依據(jù):《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企〔2017〕65號)。
三、文件制定過程
2020年10月,永州市財政局依據(jù)相關法律和政策精神,在《永州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永財辦﹝2015﹞29號)的基礎上,結合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現(xiàn)實情況,起草了《永州市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11月4日-6日在局內部征求意見,根據(jù)各科室反饋的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1月10日-13日,書面征求市國資委意見,該委反饋無意見。11月14日-19日對該《辦法》進行合法性、公平競爭審查和廉潔性評估。2021年1月18日將該《辦法》提交市財政局黨組會議進行研究,2月24日報市政府進行規(guī)范性文件“三統(tǒng)一”登記編號后,正式印發(fā)《辦法》。
四、文件主要內容
《辦法》共九章三十八條,其主要內容分別為:
第一章《總則》共六條,明確了該文制定依據(jù)、資本經營預算定義、適用范圍、管理原則和要求、資本經營預算主管單位和預算單位界定等內容。
第二章《預算管理職責》共三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主管單位、預算單位、市本級國有企業(yè)的職責。
第三章《預算收支范圍》共三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支出范圍。
第四章《預算編制和批復》共六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時間、編制程序、審查批準程序、預算批復及公開時間要求等內容。
第五章《預算執(zhí)行》共四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收繳責任、預算支出撥付程序等內容。
第六章《預算調整》共三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調整適用情形、調整程序等內容。
第七章《決算編制》共四條,明確了資本經營決算草案編報時間、審查和批準程序等內容。
第八章《監(jiān)督檢查與績效管理》共六條,明確了資本經營預算執(zhí)行監(jiān)督檢查、績效評價、審計監(jiān)督要求及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等內容。
第九章《附則》共二條,明確了《辦法》的解釋權限、施行時間。
新制定的《辦法》與《永州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永財辦﹝2015﹞29號)不同之處主要有:進一步明確了辦法的適用范圍,預算編制增加了講求績效、公開透明的原則,增加了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的績效管理職責,增加了向社會公開預算的要求,在財政監(jiān)管方面增加了預算績效評價要求。
五、文件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相關的部門及市屬國有企業(yè),于2021年2月26日印發(fā)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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